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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年内将实行“五险合一”统一征缴

时间: 2013-01-25 10:45  来源: 兰州晨报   编辑: 求医网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首席记者崔亚明 记者田玥 实习生冯正花 周桃芳)1月24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今后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

摘要: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首席记者崔亚明 记者田玥 实习生冯正花 周桃芳)1月24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今后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将有望实现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数申报、统一缴费审核,从而达到五个险种集中统一征收、一单同步征缴;个人的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统一征缴。据了解,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并通过《关于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实行社会保险统一经办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的统一征缴方式,各县区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力争7月1日前实现整体业务与兰州市同步运行。

  社会保险费要应缴尽缴,应收尽收,不得进行选择性缴费。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以省上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单位职工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但必须按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征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以省上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征缴。参保单位必须以统一的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保单位、个人进行社会保险费登记、申报、变更等业务,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服务大厅办理。目前,兰州市已建成“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并正式开通,从今年起,参保单位及个人可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社会保险业务申办。各县区就业局将失业保险征缴业务整体移交县区社保局,县区就业局不再承担失业保险征缴业务;各县区社保局与各县区医保局对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四险统一征缴;原县区社保局负责征缴的养老保险业务暂不上线运行,继续原渠道征缴。
(责编: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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