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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餐馆卖中华鲟涉虚假宣传

时间: 2013-10-11 16:13  来源: 重庆晨报   编辑:

“鲟鱼好像不可以买卖吧?你们这里是怎么搞到的?”面对质疑,彭经理表示,他已获得了野生动物特许资格证,可以卖,不存在任何问题。

摘要:

  “你这里居然能吃到中华鲟?”昨日(10日),市民苗先生接过一张餐馆DM单,却意外发现菜单上有中华鲟,那可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啊!满心疑惑的苗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49666000进行了反映,希望能查明真相。

  记者调查 菜单上中华鲟80元/斤

  中华鲟被称为“活化石”,生活在长江流域,因数量稀少,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昨日中午,记者赶到位于永川新城区AC世纪城商业街刚开业的“精裕野味馆”,进门后,记者先以食客的身份要求订餐。一位服务员为记者递上了一份菜单,菜单上清楚标明“中华鲟80元/斤”。

  “这里真的能吃到中华鲟吗?”面对记者的疑问,该店彭经理说,所谓的“中华鲟”,实际上只不过是人工饲养的俄罗斯鲟鱼。一般情况下,要由客户提前预订,由广西某水产养殖场供货。

  “鲟鱼好像不可以买卖吧?你们这里是怎么搞到的?”面对质疑,彭经理表示,他已获得了野生动物特许资格证,可以卖,不存在任何问题。

  老板改口 野生孔雀实为人工饲养

  记者看到,在餐厅的菜单中除了有中华鲟,还有野猪、野鸡、孔雀等一些市民平时难得一见的稀奇“野味”。

  “孔雀是从重庆野生动物园的特殊渠道搞到的,只要顾客想吃,我什么都可以搞到。”彭经理说。随后,记者表明身份,彭经理马上改了说法:店里售卖的孔雀是由永川一位养殖户直接供货。

  “因为一旦听说是人工养殖的,许多顾客往往就不怎么吃了。”彭经理解释,之前的说法,只不过是自己招徕顾客的方式。

  彭经理随即出示了他办理的《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我们店里卖的所有野味,都经过了永川区林业局审批。”彭经理解释。

  各方说法 卖“野味”涉嫌虚假宣传

  随后,记者致电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具备审批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审批资质,鲟鱼属于水产品,餐馆若要出售鲟鱼还必须先到区渔政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区渔政站相关负责人称,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俄罗斯鲟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即使是经营人工喂养的中华鲟,餐馆也必须要向区渔政站提出申请材料,经由重庆市级渔政部门审批后,方才能办理相关特许证件,餐馆才能经营售卖人工喂养的中华鲟,否则就不能够擅自出售。

  而新城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表示,餐厅菜单清楚标明是中华鲟,必须先经渔政部门对品种进行权威认定。若认定只为一般鲟鱼,餐厅则可能涉嫌虚假宣传。

  “店名的‘野味’二字也要去掉。” 新城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该店卖的产品是人工饲养,“野味”二字则涉嫌误导消费者和虚假宣传,必须及时修改。

  昨日下午,彭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已暂停销售“中华鲟”,并对店内的广告内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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