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学生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报销范围。德州市学生在定点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实现即时结算。
暑期将至,山东省德州市医保处提醒,参保学生在54家联网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出院时即时结算。
54家联网医院暑期即时结算医疗费
德州市参保学生患病住院的,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在全市54家联网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出院时即时结算医疗费用,仅缴纳自己负担部分,医疗统筹金额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需要转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的患者,必需是经本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检查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或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等客观因素不能诊治的急危重病人,要由本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10县市的二级医院市直三级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填写《德州市城镇医疗保险转院(诊)审批表(一式两份),报经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可转至三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诊治。因探亲、旅游在外地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的,可就近住院抢救,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科室、床位号、疾病诊断等信息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德州参保的外省市大学生可就近住院,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报德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报600元
对于学生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报销范围。德州市学生在定点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实现即时结算。因意外伤害等急症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就近诊疗,病情稳定后转至定点门诊继续治疗,对于因急症在非定点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患者携带门诊病历、发票、门诊费用清单报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后才能报销。普通门诊患者发生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50%,起付标准每个医疗年度60元,年度最高限额600元;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年度最高限额1000元。
对于市三区参保学生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器官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6种大病,经鉴定批准,在德州市人民医院门诊部就诊治疗,即时结算医疗费用,根据病情需要经门诊部批准可到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市立医院做检查,患者一个医疗年度内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 600元。县(市)参保学生患门诊大病的,在所属县(市)规定的定点医院报销医疗费用。
参保学生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合并计算,纳入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年度最高报销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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