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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称医院应像机场也纳入治安管理范围

时间: 2014-03-11 09:20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 洁洁

刘忠军表示,严重的伤医害医行为就是一种犯罪行为,而医疗纠纷不应该成为伤医害医的借口,对于伤医害医的犯罪行为应该严厉制止和依法严惩。

摘要:

  近年来,我国多地接二连三发生暴力袭医、伤医事件,给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昨天(10日)上午,全国人大北京代表团分组审议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大外科主任刘忠军表示,医疗纠纷不应该成为伤医害医借口,他呼吁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

  医疗纠纷不是伤医害医借口

  “现在还有多少医学世家?父辈母辈是医务工作者的,其子女还有多少去做医生做护士?现在伤医、害医事件频发,前些天出现几十人架着医生游街的事件,而就在开会前几天,北大六院又发生一起用锤子打伤医生的事件。”刘忠军说,由于医生承受压力大,加上最近一段时间,伤医害医事件频繁发生,“医学世家”在现在而言几乎没有。

  刘忠军表示,严重的伤医害医行为就是一种犯罪行为,而医疗纠纷不应该成为伤医害医的借口,对于伤医害医的犯罪行为应该严厉制止和依法严惩。“一提到伤医、害医,首先谈的不是犯罪,而是医疗纠纷。实际上伤医、害医,首先是犯罪。目前看,出现伤医害医情况后,网上还有叫好的,这就体现了一种扭曲。”刘忠军说,随着医患关系越发紧张,经常有大批病人或家属到医院大闹,不许大夫开门诊看病。

  刘忠军认为,一旦发生了医疗纠纷,病人方面除了可以选择与院方调解,还有人民调解制度,实在不行还有法院。但现实往往是病人方面无论怎么调解仍不停止医闹,这种行为给大家的印象就是:闹得越凶,获得的赔偿越多。

  刘忠军代表强烈呼吁,把医院纳入公共场所进行治安管理。“现在医院还多是作为内保单位,往往出现医闹等事件时,警察在现场也比较被动。”他建议如同火车站、机场这样的场所一样,也把医院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

  医闹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责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程新文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网、人民网在线访谈时也谈及医闹问题,他表示,对构成犯罪的医闹依法追责。

  程新文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有些患者在解决医疗纠纷过程中采用过激的方式维权。人民法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其违法甚至犯罪情节的轻重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程新文说,“对于杀死医生或者押着医生游街等严重侵害医生权益的犯罪行为,无论是作为司法工作者还是社会的一员,我对此表示强烈的愤慨。人民法院将会对其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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