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医疗纠纷案件的发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首先要依靠健全专业的调节机制,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建立专业调解与诉讼调解的互动衔接机制,力促调解化解矛盾。
近几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蒸蒸日上,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医疗纠纷案件的上演,不管是大医院还是基层卫生诊所,悲剧频发,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引起了政府、社会的普遍关注。
23日上午,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就《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草案)》进行了听证。围绕如何科学预防与处置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医调委等陈述人争相发表意见。
听证会的主要内容主要有4部分:一是草案中对医疗纠纷预防中政府、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的责任的相关规定是否准确、适当;二是草案中规定通过医患双方协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人民法院诉讼等4种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是否科学;三是草案中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置及职能规定是否合适;四是草案中医疗责任保险的实施主体及医疗责任风险金制度的规定是否合理、适当。
据了解,根据听证规则,听证会结束后3日内陈述人还可以查阅并修改与自己发言有关的听证笔录。听证意见汇总研究后,省政府法制办将及时对立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为减少医疗纠纷案件的发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首先要依靠健全专业的调节机制,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建立专业调解与诉讼调解的互动衔接机制,力促调解化解矛盾。明确牵头部门,联合信访、卫生、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和完善医患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机制和平台,形成合力,共建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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