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谱介绍,由于管理中心只有监管账号,不能进行操作、更改。协调员也没有账号。只有OPO有账号,有权分配和共享。所以,资源掌握在红会手中一说并不成立。
昨日(7月8日)据媒体报道,广东、江苏等地有医院反映,地方红十字会存在要求医院捐款换取器官捐献的现象,每成功进行一例器官移植,医院要向地方红十字会捐款10万元,而且相关账目从未公开。国内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提供的捐献数据显示,我国的器官资源信息多掌握在地方红十字会手中,卫生部研发的计算机分配系统仅能调控1/3的器官。
就器官捐献体系运作受到的质疑,国内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服务部副部长高新谱接受本报**采访,对相关问题作出回应和解释。
器官如何获取和分配
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的器官移植大国,每年手术病例达到8000余例。截至7月7日,我国已实现器官捐献918例,所捐器官移植给了2495名器官衰竭的患者。这些器官来源主要是三个渠道:司法途径,即死囚捐献;患者亲属间活体捐献;公民器官捐献。近年来,从第一个途径获取的器官越来越少,活体捐献违背了“无损害”伦理原则,主要是通过第三个途径获取。
为了让器官获取不成为交易,按照国际惯例,2010年,我国开始建立有三方组织参与管理的器官捐献体系。这个非营利性的三方,就是国内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原卫生部委托红会负责这方面工作。2012年7月,中编办正式批复该机构设立。中心作为国内红十字会总会直属的中央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国内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国内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或办公室。各地中心或办公室建立各自器官协调员队伍,了解潜在器官特需的信息,并报备给各地中心或办公室。但是,地方的中心或办公室并不是一个职能机构,而是一个临时部门,组成人员大多由器官移植医院提供。地方中心启动的办公经费最初由原卫生部拨了100万元,同时器官移植医院也积极赞助经费。
那么,器官协调员如何了解到哪里有潜在器官特需?高新谱介绍,目前国内各地共有器官协调员203名,其中只有50名属于红会工作人员,其他人员都来自各地器官移植医院。协调员通过各自医院构筑的网络,发现潜在器官特需的信息,报备给各地中心;同时,告诉给来源上述网络的OPO(器官获取组织,一般从属于器官移植医院),由OPO通过分配系统进行分配,协调员全程见证。器官移植医院把等待移植患者信息录入国内器官捐献分配和共享系统,形成等待者名单,最终大约有1/5的潜在特需能够实现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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