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医疗资讯 > 天津加强性病患者就诊权益保护

天津加强性病患者就诊权益保护

时间: 2013-01-06 11:08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卫生部新修订的《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性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规定对故意传播性病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摘要:

  卫生部新修订的《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性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规定对故意传播性病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

  针对近年来个别性病患者故意传播性病的现象,办法规定,性病患者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性病。性病患者违反规定,导致性病传播扩散,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还加强了对就诊者的权益保护,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性病患者及其家属。性病患者就医、入学、就业、婚育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泄露性病患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关于性病诊疗工作,办法明确要求,开展性病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不具备开展性病诊疗条件的医疗机 构或者科室,在诊治、体检、筛查活动中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性病患者时,应当及时转诊至具备性病诊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或者科室处置。开展性病诊疗服务的医疗机 构和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发布的性病诊断标准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进行检测,告知性病患者及早通知与其有性关系者及时就医。

相关标签
天津
加强
性病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新闻推荐

国内政协委员刘玉村:提高手术费 避
国内政协委员刘玉村:提高手术费 避免医生吃回扣

收取药品(医疗器械)回扣是违法行为,但这个局面怎么改变?现在三甲医院做一个...[详细]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求医网

网友、医生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2014 Qiuyi 求医网  北京时代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提示: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面对面诊断。

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扫描关注 互动有奖

微信号:257501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