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大学生李平(化名)因为胸痛伴有发热,被送往广州一家三甲医院接受治疗,入院3天后在医院洗手间如厕时猝死。其父母要求医院进行死亡赔偿。
20岁大学生李平(化名)因为胸痛伴有发热,被送往广州一家三甲医院接受治疗,入院3天后在医院洗手间如厕时猝死。
大学生住院如厕猝死医院赔偿
日前记者获悉,本案经天河区法院一审后,判决涉案医院的诊断存在过失,且未告知李平需要卧床和陪护,故对李平的死亡后果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李平父母29万余元。
据李平父母回忆,2011年1月17日下午,医院就停止对李平心电监护,仅对其进行抗炎补液治疗。眼见李平的胸骨后疼痛并未缓解,李平父母多次找医生询问,要求给孩子进行治疗,但得到的回答均是:没事的,你们放心,你们的孩子很快就可以出院回学校上课了。可是谁也没想到,李平却再也无法重回大学校园。
2011年1月19日上午11点30分,就在入院后的第3日,李平独自到病房外走廊上厕所,但10余分钟后却一直没有出来。李平父母见状紧急向医生呼救, 赶来的医生协助破门进入卫生间,却发现李平已经昏倒在地,呼之不应。医院赶紧对李平进行抢救,但是为时已晚,李平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李平父母认为医院诊疗不当,遂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鉴定,李平的死因为心脏猝死。李平父母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死亡赔偿。
2011年1月13日,李平在学校宿舍沐浴时突然感到缺氧、咽喉疼痛并多次呕吐。不仅如此,李平还开始胸骨后疼痛,并伴随发烧、鼻塞等症状。
2011年1月16日,李平被送往广州某三甲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初步诊断后,怀疑李平为急性心包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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