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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协会:不能以奶粉为原料冲兑纯牛奶

时间: 2013-07-22 15:30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洁洁

根据《食品安国内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和《食品安国内家标准 灭菌乳》(GB25190-2010)的规定,鲜牛奶和纯牛奶不允许使用奶粉为原料进行冲兑,也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

摘要:

  在这个食品安全问题时间频发的年代,人们吃上健康食品似乎成了一种奢望,其实最担心的还数妈妈们,他们更为担心乳制品,奶粉是除了母乳宝宝们获取营养的单独渠道,可马虎不得,自从三鹿奶粉事件发生至今,只要涉及乳制品的消息马上就能引起人们的轰动,成为社会焦点。

  记者从国内乳制品工业协会获悉,针对媒体报道“国内液态奶60%以上由奶粉冲兑,添加各种香精”等信息,协会组织专家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和分析。

  目前,国内牛奶产量仅次于美国和印度,居世界第三位。2012年,我国牛奶产量3744万吨,乳粉产量136.5万吨,液态奶产量2150万吨。根据《食品安国内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和《食品安国内家标准 灭菌乳》(GB25190-2010)的规定,鲜牛奶和纯牛奶不允许使用奶粉为原料进行冲兑,也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

  企业使用奶粉作为原料生产调制乳、灭菌乳等液态奶的,必须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在产品包装上标明“复原乳”字样,并在产品配料中如实标明复原乳或乳粉所含原料及比例。

  巴氏杀菌和超高温灭菌都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成熟的液态奶生产工艺。巴氏杀菌工艺生产的鲜牛奶和超高温灭菌工艺生产的纯牛奶,在蛋白质、脂肪、矿物质等主要营养成分上没有明显变化。

  近年来,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乳制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乳制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奶粉生产调制乳、灭菌乳不标注“复原乳”的标识违法行为,使用乳粉不标注“复原乳”的违法情况得到有效治理。

  欢迎广大消费者发现有关违法行为后,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新闻回顾:

  日前,优秀媒体报道一则新闻《奶粉新政细则或成奶业“清退令”》后,引起了业内的重视。西部乳业发展协会执行副会长、西南民族大学畜牧系教研室主任魏荣禄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国内的液态奶市场存在着普遍的欺诈行为,我保守估计,可能60%以上液态奶都是由奶粉冲兑的,里面添加了各种香精和添加剂。”更是引起一阵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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