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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大米7年前已存在 标准缺失称最大软肋

时间: 2013-05-22 10:41  来源: 腾讯财经   编辑:

2012年湖南政府办公厅印发《〈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工作方案(2012—2015年)》显示,相关规划项目856个,总投资505亿元。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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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江水变毒水

  2012年湖南政府办公厅印发《〈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工作方案(2012—2015年)》显示,相关规划项目856个,总投资505亿元。其中政府投入为主的项目共225个、298亿元,企业投入为主的项目共631个、207亿元。

  记者从业内专家处了解到,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湘江干流的重金属绝大部分被悬浮颗粒吸附,在水动力作用的搬运过程中逐步沉积河床中。这些重金属沉积起来的底泥,也是湘江流域饮用水最大的威胁。

  事实上,早在2006年,株洲霞湾港在清淤过程中由于水利施工不当,导致含镉严重超标的底泥和污水排入湘江,使得湘江株洲霞湾港至长沙江段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根据《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显示的数据,湘江流域河道底泥重金属污染累积性问题多、潜在性危机重。而株洲则被监测为湘江干流重金属污染程度最重的城市。

  产自湖南的含镉大米再一次出现在广东人的餐桌上。

  5月18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的“镉大米”检查结果,共涉及8批次大米和米制品。其中湖南涉事大米5批,仅湖南株洲攸县占4批次。

  湖南省食品安全办公室昨天(5月21日)就“镉大米”事件对腾讯财经表示,目前,食品安全办公室正在组织人员对广东方面通报的涉事企业进行调查,调查范围包括污染面、污染源等,检查结果报省政府批准后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检测标准缺失

  “重金属没有被列入粮食常规检测项目,关于大米的质量监管指标,更多考虑的是营养指标和保存指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腾讯财经表示。

  据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共同颁布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于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仅有常规指标检验规定,对于色泽、气味明显异常的粮食,才要求增加相关卫生指标检验。但并没有对土地污染或对水稻生长的影响作相关要求。中国土壤污染调查数据被环保部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公布,长期以来,重金属没有被列入粮食常规检测项目。

  评论员文章:

  东方早报首席评论员沈彬:及时公布有毒食品信息是执法底线

  到底哪些大米有毒?在舆论汹汹追问之下,5月17日晚,广州市食药监局公布了包括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食堂在内的四家涉及使用“镉大米”的单位;18日晚,又公布了不合格米及米制品的生产厂家及品牌,但对于产品流向及查获数量则仍未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明确只有食药监等相关部门才有权公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任意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所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信息,应当按照该法做到准确、及时、客观。但这次广州市食药监局却明显没能做到。44.4%的大米镉超标的抽检结果本身,就足以让人心惶惶,而广州食药监部门之前拒不公示涉案企业、品牌名称的决定,制造了更大的悬念,将个别品牌的质量问题上升为民众对整个产业的不信任,引发了社会更严重的恐慌。大米本是南方人的生活必需品,让已经通过调查掌握有毒大米具体信息的地方政府部门告诉老百姓哪些大米不可以吃,是一个再卑微不过的诉求,但食药监部门还是一度说出了“不便透露”这样的话。

  中国目前的食品安全危机的确存在,只有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政府有关执法部门讳疾忌医只会把矛盾埋得更深,制造食品安全、政府公信双重危机。及时、全面公布有毒有害食品信息,必须成为一条不容逾越的执法底线。前不久,国家食药监总局方面发出了“让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这种掷地有声的话,那么如果一些地方监管部门故意隐瞒、拖延人命关天的食品安全信息,又该当何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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