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改正部分,是被检查者承诺的改正的内容。警告信的反馈一般要求收件人在收到信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改正,并作出书面答复。
FDA将警告信定义为:用以通知被监管者在FDA的检查中或调查中有被记录在案的违法事实的一种信件,即通知责任个体或厂家FDA认为它的产品、行为、过程或其他活动违反了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简称“the Act”)及其实施条例、其他联邦法规。
警告信的内容主要包括违法事实、承诺改正、反馈要求和相关声明。违法事实的叙述是警告信的重点,包括检查日期,收件人的违法状态、违法产品的描述,确定收件人存在违法事实的法律依据的援引。该部分描述的细节必须是充分的,以使收件人能据此进行改正。
承诺的改正部分,是被检查者承诺的改正的内容。警告信的反馈一般要求收件人在收到信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改正,并作出书面答复。如果收件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正并且不能说明原因,FDA将不会再发布进一步的通知,而直接采取执法行动。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本身的逐利性使它们的生产、经营的过程必然会存在一些违法行为,警告信作为一种启动纠错的程序显示了它存在的必要性。值得强调的是,警告信并不是执法行动的前置行为,FDA出具警告信的要求是:相关企业严重违反联邦相关法规,此违法行为是可改正的,对被监管者改正违法行为有合理的预期。被监管对象也非常广泛,不仅是美国本土企业,只要是想要进入该国市场的全球企业,均属于管理范畴,是它的监管对象。无论其违反美国FDA规定的活动是否在美国本土,只要该企业的产品有可能进入到美国市场,危害到美国国民的安全,它都有监管的职责。
从效果上看,警告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公众知情权的保护作用,公众和被警告者作为FDA警告信信息的接受者,都有权利获得全部可知的信息,享有知情的权利。另一方面是对被监管者权利的保护作用,FDA对被监管者进行定期的检查,被监管方按照FDA的要求改正自身的违法行为后,可以向FDA申请撤销警告。FDA根据评估,视情况决定是否撤销警告信,并将结果在网络上予以公告。
警告信措施的建立,将有助于督促我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及时纠正错误,增强食品药品监管力度。这既是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也是对他们的保护。在不久的将来,中心会收集并公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法行为信息,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这些不法行为的真相,防止上当受骗。
用药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历来受到政府、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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