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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医事件频发 如何保障医生安全引争议

时间: 2014-03-11 17:05  来源: 北京晚报   编辑: 媛媛

3月6日下午,90位医卫界全国政协委员联名递交“紧急提案”,“建议将医疗机构列为公共场所进行安保,并由国务院审议出台专门的《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

摘要:

  据了解,从4日协和两名护士被患者的家属打上,5日潮州市医院医生被压游行,接二连三的伤医事件牵动着两会代表、委员的心。

  3月6日下午,90位医卫界全国政协委员联名递交“紧急提案”,“建议将医疗机构列为公共场所进行安保,并由国务院审议出台专门的《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不少医务人员拍手叫好的同时,也有人担心,此举“治标不治本”,甚至“找错了靶子”。

  【事实】

  医院是公共场所,法理上有依据

  3月7日一早,第四军医大学西京骨科医院院长裴国献发了一条有关政协委员联名递交“紧急提案”的微博,立即引来大批同行的关注,粉丝数1000多人的他,第一次体验了转发量破500的火爆度。

  “医院究竟是不是公共场所”,这成了许多人心中的疑惑。

  提案牵头人凌峰曾向媒体解释,“紧急提案”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将医疗机构列入公共场所范畴进行管理,而不再是内保单位,让医院的治安主体从保安上升为公安。

  “医院是公共场所,这在法理上是有依据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正伟表示。去年7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中,医院已经与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同时作为“公共场所”出现。

  【建言】

  在采访中,不少人表示,尽管建议将医院列为公共场所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终究是治标不治本,只能算作非常时期的暂时性举措。况且,即便在法律上有据可依,也未必意味着在执行中能得到落实,倒不如来点更加直接的办法。

  “与其建议修法,还不如设立安检来得更直接”

  孙宏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心血管外科副主任医师):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把医院列为公共场所,而是如何避免选择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把医患纠纷挑出来另眼相待,这是不对的。如果刚开始出现伤医事件时能严肃处理,就不会像现在这么愈演愈烈。

  除了选择性执法以外,一些医院领导的态度也让人寒心。出了事以后,很多医院的领导总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花钱买平安,忍气吞声地就把事情给压下去了。其实说白了就是医院领导到底对谁负责的问题,如果他的官帽子是由医务人员决定,他肯定不会这么干。

  短期内,与其建议修法,恐怕还不如在医院的门诊、急诊设立安检来得更直接、更有效,这在国外也早有先例。之前发生的伤医、杀医事件中,很多都是凶器伤人。如果多一道安检,起码可以减少棍棒、刀枪带来的伤害,也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我承认,这只是应急之举。但就像一个网友所说,在雾霾治好之前,出门给自己戴个口罩,在家装个空气净化器,没有错,也应该。

  “投医疗责任险,由保险公司出面避免医患直接冲突”

  李惠娟(中国医师协会医疗风险管理委员会常委,周末刚从外地讲课回京,最近一段时间,她讲课的内容就集中在如何减少、防范医疗纠纷):多数医疗机构其实都有相对成熟、常态的风险拦截和化解机制,但这些都是矛盾出现之后的一些办法。我认为,在所有方式中,疏导应该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而一个好的疏导办法就是像买交强险一样,给每一个医务人员投保,甚至推动每一个患者投保。一旦发生纠纷,由保险公司出面,避免医患双方直接冲突。这不是最好的方法,但与现有机制相比,是更好的方法。

  给每个医务人员都投保,一旦出了医疗意外,由保险公司赔付,该医生下一年度的保费上浮。相反,没出医疗意外的话,下一年度的保费适当下调,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医生,让他们更慎重地对待患者。同时也能够给予医疗意外的受害者以金钱上的快捷、有保障的补偿,有利于缓解医患冲突。

  裴国献(第四军医大学西京骨科医院院长、主任医师,从医三十余年):在国外,一个医生的信用在全国联网,其从医状况不仅关系到保费的高低,还关乎他的饭碗。一旦因为医疗过错造成事故,在网上就都可以查得到,这样一来,代价就会相当大,很可能影响到他整个职业生涯,所以医生也会格外谨慎。不像在我们国家,你在这个医院出事了,还可以换个地方继续做,接收单位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这位医生在原来单位是否发生过医疗事故、受过处分及其医德情况。

  我认为,建立全国联网的医生信用档案不失为一种提升医生自我约束力的好办法,也是化解医患冲突的一剂良药。就像银行,可以查询个人信用记录,医生的信用也应该实现联网,这个信用既包括医德,也包括医术。在这些方面,讲再多的大道理、搞再多的思想教育都没有用,关键是要让医生实实在在地感觉到心里有根弦,时刻提醒自己要全身心投入,形成自制、自我约束的强烈意识,否则一辈子的声誉可能就毁了,那样的话,就没有单位再聘用,也就意味着要丢饭碗了。

  【讨论】

  普及投保、信用联网或许都还算是不错的主意,但几乎所有受访者都强调,当前医患之间冲突加剧、关系紧张,其根源仍然在于体制,唯有医改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而自由执业就成为不少医生一致看好的医改出路。

  “如果真正实现自由执业,很多医患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裴国献:最近三五年医患矛盾特别突出,这跟过去完全不一样。现在医院都是自负盈亏,政府投入远远不足,结果就走上了“以药养医”的道路,开大处方、收回扣这样的现象确实存在。

  在医改方面,我非常认同钟南山的一句话,“不能抛开医生搞医改,莫让医改变改医。”医生自由执业将会成为大势所趋。简单来说,就是让医生有更多的发挥空间,患者也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医生的专业技术和聪明才智本来就不该被禁锢到某一个行政单位里。只要外面有需求,堵也是堵不住的,一到周末,技术好一些的主任、教授就都“走穴”去了,能怎么办?24小时看着吗?看得住人,也看不住心。

  刘晔(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医疗律师,从业十余年):如果真正实现自由执业,很多医患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放开以后,医生群体有一个自由竞争的环境,要想有自己的客户,就必须提高医术,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树立良好的口碑。

  此外,还将有助于树立良好医德。就像律师,之前也是到国办所(国家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你不知道谁会来替你打官司,律师也是一副无所谓的姿态。放开实行合伙制以后,实行一对一的服务,律师在态度上明显好转。

  与此类似,在自由执业环境下,医生和患者也是一对一的关系,医生只有态度好,才会有患者愿意来找你。而患者一旦选择你,往往也是建立在对你了解的基础上,相信你才来的,双方关系自然更融洽。

  现阶段,让很多患者头疼的还有“看病贵”,怀疑医生开大处方吃回扣。而自由执业的话,医和药是分开的,医生只收诊疗费,如果开得太高,别人可能就不找你,这样一来,因为价格预期导致的纠纷也会减少。

  尽管目前试行的多点执业被视为医改的开端,但这跟自由执业并不能对等。其实深圳刚一开始的试点更接近自由执业,也就是不需要第一家医院同意,自己选择到其他医院去,但已经被叫停,之后要求必须经过第一家医院同意。可这样的话,哪儿还有自由?难不成还要先贿赂院长,让他签字放行?

  主笔 宗媛媛 周明杰 插图 宋溪

  【批注】

  医院大门必须装备

  金属探测器进行安检

  2004年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就颁布《医疗和社会服务工作者防止工作场所暴力指南》,其中规定:

  医疗场所必须安装报警按钮,配备手持报警器、移动通讯步话机等有效的报警系统;医院大门必须装备金属探测器,以避免带凶器入内;设置紧急员工避险房间,保证治疗区有备用出口等。

  美国的医院大多有严格的门禁制度,医院须建立暴力记录的患者“限制访客”名单,并发放给护士站和访客签到处;医院有权了解患者的行为是否有暴力或攻击倾向;建立一个有攻击性行为问题的患者记录本。

  每年平均约1.5万美元

  用于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在美国,执业医生基本都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据估计,美国医生年平均收入约20万美元,其中约1.5万美元用于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而风险较大的外科医生,投保费用可达5万到10万美元。发生医患纠纷后,调解不成再打官司,判决费用全由保险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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