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全省共发现违法行为医疗机构2742家,立案448起,给予1498家单位警告,881家单位罚款,罚款75.75万元。
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加上人们越来越重视健康,对医疗服务的需求逐渐增高,给医疗机构的发展带来了“春天”,但是各地部分医疗机构却屡屡出现违法行为。
近日,江西省公布2013年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检查发现,在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建设、应急预案、人员培训、个人防护及医疗废物登记等环节还存在明显的不足,全省共发现违法行为医疗机构2742家。
据江西省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1月底,全省共检查医疗机构27392家。检查中发现,所有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处置中均能遵循基本原则,未发现转让、买卖及非法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等行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处置部门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应急预案、人员培训、个人防护以及医疗废物登记、收集、暂存、处置等各环节工作较好,较上半年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暨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传染病专项监督检查有所提高。
但在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建设、应急预案、人员培训、个人防护及医疗废物登记等环节还存在明显的不足。
此次检查全省共发现违法行为医疗机构2742家,立案448起,给予1498家单位警告,881家单位罚款,罚款75.75万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均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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