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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多美滋奶粉事件 公开处分违纪者

时间: 2013-10-17 14:47  来源: 财新网   编辑:

天津市85家医疗卫生机构的116人受多美滋公司委托,向新生儿和婴幼儿家长授课,发放宣传材料,推介免费使用多美滋奶粉,借此收受多美滋公司费用。

摘要:

  记者报道“天津市一妇产医院给婴儿喂第一口奶,对多美滋奶粉产生依赖”事件引起人们关注。调查组对13民医护人员进行撤职、吊销执业证书等处分。

  调查组查明,2011年以来,天津市85家医疗卫生机构的116人受多美滋公司委托,向新生儿和婴幼儿家长授课,发放宣传材料,推介免费使用多美滋奶粉,借此收受多美滋公司费用。

  对此,天津市作出处理,收缴116人所接受的违规费用,处理13名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其中,一人被撤职,一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被免职,并处吊销执业证书;还有6名市区两级卫生局和医院人员因监管不力被追究责任。其中,1人被行政记过,5人被行政警告。

  9月中旬,中央电视台报道,为占据所谓“第一口奶”市场,多美滋公司针对医院、医生和护士的花销每年超过330万元。央视称,医院强行给新生婴儿喂养多美滋奶粉,会使婴儿产生习惯性依赖,进而排斥母乳。

  此后,财新网引述业内专家观点指出,“第一口奶”并不会产生习惯依赖。多位专家对财新记者解释称,奶粉替代及补充并不会产生习惯性依赖,更不会产生品牌依赖,仅仅会影响家长的消费习惯。

  根据医院管理条例,医院收取费用,推销奶企营销产品是违反职业道德和法规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不得向医疗卫生机构、孕产妇及其家庭赠送产品、样品或降价促销;医疗机构不得收受厂家为推销而给予的赞助、馈赠;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向孕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母乳代用品,不得将产品提供给孕妇和婴儿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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