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廊坊市中医院证实确有此事,已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向患者及家属作出诚挚道歉。院方称,事后观察患者未出现不良反应。
3日,记者就此事向廊坊市中医院核实,院方给出的书面回复表示确有此事发生,但是未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
院方回应称:2013年2月8日,患者以急性白血病入住我院儿科。5月11日下午5点,值班护士给患儿换液,大约5分钟时间,患儿母亲发现液体过期,过期6天,护士立即换下,并询问患儿有无不适等症状。经严密观察,患儿当晚及一周内未出现发热、过敏等不良反应。
院方称,事件发生后,医院高度重视,做了认真调查,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了初步处理,医务科、护理部、儿科主任都向患者作了诚恳道歉,并积极与患者家属沟 通协商解决,但尚未达成一致意见。5月29日经骨髓穿刺检查,患儿已达到临床缓解标准。5月29日,经患者家属要求转至北京海军医院,我院派救护车、医务 人员护送患儿至转诊医院。
据记者了解,就相关民事赔偿事项医患双方并未达成一致,均有诉诸法律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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