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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检查 实施同级医院结果互认

时间: 2013-10-11 17:01  来源: 国内新闻网   编辑: 媛媛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11日发布的消息,上述规定源于《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深入推进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旨在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摘要:

  中新网郑州10月11日电 (记者 李志全)近期,河南省有规定显示,对于一部分稳定性比较好的而且费用比较高的医学检验与影像检查项目,在确保质量与安全的情况下,河南全省同级医疗机构之间要实施互认。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11日发布的消息,上述规定源于《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深入推进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旨在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该通知要求,医学检验互认项目至少要包括临床生化、临床免疫、临床微生物、临床血液项目。医学检验项目出具医学检验报告时必须注明检测方法学和参考值。

  在医学影像检查互认项目至少要包括普通放射线检查和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

  为确保医疗安全,通知也规定了互认“例外”情形,如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检验、检查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的;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等。

  河南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要制定二级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方案,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之间按照通知规定予以互认。同时要求各地切实把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落到实处,对措施不力、流于形式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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