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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务部对进口美肉鸡双反案再调查

时间: 2013-12-26 09:55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 洁洁

任何利害关系方均可通过商务部贸易救济措施公开信息查阅室查阅有关证据和信息的公开版本。商务部将通过披露、提供意见陈述和评论机会等程序,保障利害关系方的法定权利。

摘要: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各国进出口贸易发展迅速。据了解,商务部25日发布关于白羽肉鸡“双反”措施世贸组织争端裁决的立案公告。公告称,商务部决定就对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所采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进行再调查。

  公告表示,商务部将重新审查反倾销、反补贴原始调查中已经获得的证据和信息,并将通过发放问卷、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再调查。任何利害关系方均可通过商务部贸易救济措施公开信息查阅室查阅有关证据和信息的公开版本。商务部将通过披露、提供意见陈述和评论机会等程序,保障利害关系方的法定权利。

  中美关于白羽鸡的贸易纠纷始于2009年。当时的统计显示,2008年和2009年上半年,中国从美进口白羽肉鸡数量分别为58.43万吨和30.56万吨,占中国该类产品进口总量的73%和89%,使得中国本土企业和养殖户利益受到巨大冲击。从2009年9月开始,中国商务部对美国产白羽肉鸡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双反”调查,这是中国对美国发起的首例“双反”调查。

  2010年8月与9月,商务部先后认定美国产白羽肉鸡存在补贴和倾销行为,终裁对美国产白羽肉鸡征收4%-30.3%的反补贴税与50.3%-105.4%的反倾销税,期限均为5年。

  2011年9月,美方将中国的“双反”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今年9月25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专家组报告。专家组在国内产业认定、裁决公告的解释说明等问题上支持了中方做法,但认为中国的“双反”措施在倾销进口产品的成本分摊、产业损害的价格影响分析、调查程序的透明度等方面违反了世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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