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9月1日起开始实施。据悉,深圳市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在深圳信用网上,届时任何组织和个人可通过网站查看企业食品卫生状况。
日前,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9月1日起开始实施。据悉,深圳市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在深圳信用网上,届时任何组织和个人可通过网站查看企业食品卫生状况。
按照此办法规定,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管理工作,而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负责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披露工作。行政机关在核准登记、资质认定、年检年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示范推荐等管理活动中,可以通过深圳信用网查询并使用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记录。
该办法引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概念,并且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进行公开曝光,并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包括:因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伪造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的;因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诊断报告,确认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负有法律责任的;其他违背诚信经营义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每一次食品安全事故的出现就挑动一次人们紧绷的神经,生怕自己又吃进脏东西。食品监管需要食药监局、餐饮企业自身、消费者三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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