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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肺茶广告违法被叫停

时间: 2013-05-03 10:33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记者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保健食品“颐玄保健茶”(原名:清肺茶),涉嫌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广告未经批准擅自发布。

摘要:

  记者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保健食品“颐玄保健茶”(原名:清肺茶),涉嫌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广告未经批准擅自发布。

  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显示,保健食品“颐玄保健茶”(原名:清肺茶)、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7)第476号,于2013年3月在江西教育电视台、江西电视指南频道刊播违法广告,涉嫌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经核查,上述广告系未经批准擅自发布,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八条第五款。根据《关于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3]27号),现责令立即整改。整改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立即停止发布“颐玄保健茶”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在原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企业产品销售及广告发布环节的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三、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3年5月30日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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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举办的全市广告审查员培训班上获悉,从4月25日开始至7月25日,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纠风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商务局、卫生局、药监局、文广新局8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不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联席会议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采取措施。

  此次行动重点对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进行全面地检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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