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从今年2月1日起,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理部门将给予奖励,奖金最高3万元。
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从今年2月1日起,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理部门将给予奖励,奖金最高3万元。
江西省规定,各级政府统筹安排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奖励奖金。凡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等10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均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依法被处以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举报,按照案件货值金额的3%奖励,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没有涉案货物的,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对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犯罪行为的举报,给予1万元奖励;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的举报,给予3万元奖励。
求医小对比:陕西百万元重奖举报食品违法 上不封顶最低百元
陕西省确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为加强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省工商局拿出100万元设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专用基金。昨日出台的《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举报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案值给举报人奖励。《办法》从2011年6月16日开始执行。
举报范围是什么?五种举报可获奖励
《办法》中确定,举报人举报无证照销售食品;销售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的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不合格的食品;流通环节非法添加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流通环节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均在奖励范围。
用药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历来受到政府、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详细]
网友、医生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2012 Qiuyi 求医网 提示: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面对面诊断。
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