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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居民参加医保后不受转院限制

时间: 2012-12-13 10:43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琳琳

日前,记者从重庆市医保部门获悉,重庆市40个区(县)城乡居民医保都已纳入市级统筹,该市2700多万城乡参保人员将共享统一的参保政策、待遇标准和信息系统,医保待遇更加公平。

摘要:

  日前,记者从重庆市医保部门获悉,重庆市40个区(县)城乡居民医保都已纳入市级统筹,该市2700多万城乡参保人员将共享统一的参保政策、待遇标准和信息系统,医保待遇更加公平。

  据了解,重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保障对象,涵盖了户籍在市内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等。过去,由于重庆各区县实行单独统筹,各地参保居民享受到的待遇水平不同,跨统筹区看病也只能回参保地手工结账,很不方便。

  为改变上述局面,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制,重庆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实现市级统筹后,按照该市目前统一的住院报销标准,年累计报销限额一档可达到7万元,二档为11万元。参保者可自主选择参保所在区(县)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只有在三级医院住院,才需要经相关经办机构同意。

  同时,重庆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后,可自主选择参保所在区县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受转院限制。城乡居民可像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者一样,在网上查询看病费用信息。

  据悉,12月10日,重庆市最后一批11个区(县)正式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最终实现所有区(县)城乡居民医保全市统筹,改变了过去各区(县)单独统筹,各区(县)之间住院报销比例不同,跨统筹区看病只能回参保地手工结账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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