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专门下发通知,强调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通知就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切实简化办证流程。
近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专门下发通知,强调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通知就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切实简化办证流程、解决流动人口等人群办证难问题、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在网站、办事场所等进行公开,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在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证。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
人口计生委的数据显示,国内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约6700万人,这其中跨省流动人口在户籍地以外地区生育的,约占国内流动人口生育总数的六成,生育头胎可就地办理准生证,是对这部分庞大人群的“减负”,更是对公共服务的“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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