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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管理规定不得夸大宣传诊疗效果

时间: 2012-11-14 13:14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琳琳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曝光了15家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严重违法广告,其中,河南省医药院附属医院发布的违法广告高居优品。

摘要: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曝光了15家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严重违法广告,其中,河南省医药院附属医院发布的违法广告高居优品。河南省医药院附属医院发布的严重违法广告,遭到国家工商总局的公开曝光,然而,这家医院曾获“有社会责任感”、“医德医风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广告中,河南省医药院附属医院“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在郑州某纸质媒体上使用“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的内容”,属于严重违法,遭到国家工商总局曝光。此次被国家工商总局曝光的河南省医药院附属医院,是该院因发布虚假广告被曝光的最高级别。在此之前,曾被河南省卫生监督部门查处并在河南媒体公开曝光。

  2009年12月17日,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在省内媒体上发布的广告中称:“河南省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引进美国先进技术专治因毛囊坏死或无毛囊(吃药、药物均无疗效者)所致的秃顶。种植后自然生长,随治随走,不住院。”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1.发布的医疗广告涉及医疗技术、 诊疗方法、疾病名称;2.夸大宣传诊疗效果等有关规定,被通报和公开曝光。

  据了解,河南省医药院附属医院是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直属的集医疗、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综合医院,位于郑州市建设路西路160号。河南省医 药科学研究院,始建于1962年,于2007年1月26日经河南省编制办批复,由原“河南省医学科学研究所”更名而来。而郑州大学是河南省医药院上级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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