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优秀发布 > 江苏实行全省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江苏实行全省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时间: 2014-01-02 11:42  来源: 深圳特区报   编辑: 洁洁

具有江苏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60周岁以下,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摘要:

  近几年,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剧,“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等成为国家在针对老年人问题时的愿望。据悉,1日起,江苏全面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实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具有江苏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60周岁以下,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2013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80元,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根据国家政策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物价变动等情况,江苏省将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最低待遇标准。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新闻推荐

美新研究称电子烟更易让青少年上瘾
美新研究称电子烟更易让青少年上瘾

结果发现2011年约3.1%的美国青少年抽电子烟,但在2012年这一比例升至6.5%。...[详细]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求医网

网友、医生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2014 Qiuyi 求医网  北京时代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提示: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面对面诊断。

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扫描关注 互动有奖

微信号:257501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