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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撕4页病历 赔偿死者亲属47万

时间: 2013-11-06 14:42  来源: 广州日报   编辑: 洁洁

后来,死者王某的亲属发现,王某的病历有缺页,其中有4页被撕毁。医院承认撕毁前2页病历并称已找回,但经双方用找回的这2页断端与被撕毁病历本残端对接后,均无法对接。

摘要:

  近年来,医患关系一直是我国医疗事业发展的阻力,医生误诊、患者不冷静等等,造成医疗纠纷事件频频发生,医生、患者之间本来应该是和谐的关系,但是却不断的被闹上法庭。

  病人因肺结核发病致急性呼吸困难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后发现医院出示的门诊病历缺4页,且找回的2页残页无法与病历本残端拼接,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诉至法院要求赔偿92万余元。庭审时,医院主张是因其他急诊病人催促出现笔误撕毁重写,属合理修改范畴。

  病历缺失家属告医院

  今年4月29日晚上8时左右,王某突发疾病,随后进入东莞市黄江镇某医院急诊科治疗。8时35分,王某被护送入住ICU,后出现室颤紧急实施心肺复苏。一个多小时后,医院宣布王某临床死亡。王某死亡后,经过司法鉴定,双方对鉴定意见并无异议。

  后来,死者王某的亲属发现,王某的病历有缺页,其中有4页被撕毁。医院承认撕毁前2页病历并称已找回,但经双方用找回的这2页断端与被撕毁病历本残端对接后,均无法对接。

  经法院查明,医院确实存在撕毁4页门诊病历且无法找回的事实。死者家属以此主张医院存在过错,医院应负侵权责任,而医院方面则主张撕毁4页门诊病历是因笔误而做的合理修改。

  记者昨日(5日)获悉,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认为,医院无法提供完整的病历导致无法查清各方责任,应负主要责任,但本案属医疗纠纷,不能仅以病历残缺而推定医院对王某的死亡负全部责任,死者本人及家属对其病情失察导致恶化,加大抢救难度,因此最后判定医院承担55%的责任,赔偿死者亲属47万余元。

  目前,因纠纷而闹上法庭的医疗案件不断的上演着,带给医生、患者、家属的只有伤痛,为了让医患回归和谐,医生对患者应多一点责任,提高一点素质;患者及家属对医生也应多一点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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