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牟利,非法行医现象一直存在且屡禁不止,3月1日~5月9日,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医政监督科组成暗访检查组,对该省14个市的部分县(区)医疗市场进行暗访检查。
为了牟利,非法行医现象一直存在且屡禁不止,3月1日~5月9日,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医政监督科组成暗访检查组,对该省14个市的部分县(区)医疗市场进行暗访检查。
暗访组以小招贴和药店张贴坐堂医标识等为线索,到各地街道及居民区,采用密拍、密录以及GPS定位等形式进行取证。
对符合司法解释 “非法行医罪”认定条件,即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的,要及时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向公安机关移送。
对于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均以交办函的形式,同暗访中取得的相关影像证据材料一起,交由涉嫌非法行医所在地的市卫生监督所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要求其对无证行医行为立即进行取缔并在限定时间内上报查处结果。
此次暗访共调查各类诊所、村卫生室、药房等机构160家,对存在非法行医问题的26家进行了交办。暗访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26家机构中,有两家医疗机构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其余24家均为无证开展诊疗活动。
下一阶段,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将集中对交办案件的取缔查处情况逐一进行实地回访复查,严防取缔查处后无证行医现象的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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