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出通知,对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的办理办法作出调整: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流动人口将有望在工作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证。
据相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计委昨日下发了指导意见,并提出了建立完善的国家与升级全员人口数据中心,形成标准统一、更新及时以及真实准确的国内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的资源,另还会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管理项目,基本的实现国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异地办证以及快速查询。
异地已可办“一孩”登记
去年12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出通知,对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的办理办法作出调整: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据悉,生育服务证用途更广泛,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都需用到它。
但一年来,包括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只能为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用于居民报销生育险,建立母婴健康档案等;用于为孩子办户口登记的生育服务证仍只能回户籍地办理。
北京计生系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无法为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各省间人口婚育状况信息尚不能联网实时查询。
建人口统筹管理系统
国家卫计委昨天介绍,今后将推进国家和省级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金人工程”)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的自主采集、服务办理采集和共享采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据了解,国家卫计委还计划建立出生人口登记以及**的信息系统,还将开展出生人口的信息监测,从而推进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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