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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实施大病保险城乡全覆盖

时间: 2013-12-02 11:32  来源: 人民日报   编辑: 洁洁

成都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筑生介绍,参保人员只需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摘要:

  近几年,政府为保障群众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出台惠民政策,而且加大资金的投入,群众看病基本问题得到解决,但是面对大病,一般家庭还是承受不了,对此,各地相继出台大病保险政策。

  记者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成都市明年将全面实施覆盖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新制度。

  成都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筑生介绍,参保人员只需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根据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期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了上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超出部分费用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总额不设封顶线。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通过政府招投标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资金目前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城乡基本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的6%划拨。

  目前,我国医疗政策给群众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各地政府在贯彻总政策的前提下,不断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大对群众的保障力度,大大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和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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