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还将规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的收费管理。严禁以新农合筹资的名义搭车收费,严禁通过个人存款账户归集农民个人缴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垫资缴费。
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出台惠民医疗政策,老百姓看病再也不用发愁,医改、新农合政策的开展,更是给人们带来了不小的“红利”。
记者11月26日从山东省济南市卫生局获悉,济南市进一步明确2014年新农合个人筹资缴费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严格执行“本市农村户籍、以家庭为单位和自愿参合”的原则,实现应参尽参,不得随意扩大参合面,严查重复参合现象。
据悉,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明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济南实际,2014年济南市将继续提高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个人筹资缴费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政府补助资金相应提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筹资标准。
济南市将严格参合管理,要严格执行“本市农村户籍、以家庭为单位和自愿参合”的原则,不得随意扩大参合面。严查重复参合的情况,认真细致核对参合人员身份信息,主动协调人社部门掌握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信息,避免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务工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在校大中专学生重复参加新农合。
济南市还将规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的收费管理。严禁以新农合筹资的名义搭车收费,严禁通过个人存款账户归集农民个人缴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垫资缴费。
目前,政府高度重视群众看病时遇到的各种问题,除了不断出台惠民政策之外,还逐步的扩大新农合报销范围、提高报销金额等等,大大减轻了群众看病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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