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实行分段补偿,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每年每人最高可补偿20万元。
近日,记者从召开的济宁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培训会获悉,为做好重大疾病的补偿工作,目前已制定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方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已经确定,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同时,商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细化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方案,建立大病保险资金账户,设置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点,方便参合农民及时报销。
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实行分段补偿,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每年每人最高可补偿20万元。随着筹资、 近日,记者从召开的济宁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培训会获悉,为做好重大疾病的补偿工作,目前已制定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方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已经确定,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同时,商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细化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方案,建立大病保险资金账户,设置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点,方便参合农民及时报销。
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实行分段补偿,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每年每人最高可补偿20万元。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提高,还将逐步提高补偿比例,最大限度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因身患癌症、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而陷入困境的农村家庭将会看到更多希望。28日,记者从济宁市卫生局获悉,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已在全市启动,根据新的补偿比例,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将再获73%的补偿,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减轻参合农民因患大病造成的医疗费用负担。
为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特别是有的家庭因患重大疾病面临医药费用高昂,难以支付的困境。去年11月份,济宁率先在邹城开展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在坚持普惠的基础上,提高大病的保障水平,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截至2013年1月23日,邹城市已出院大病患者1766例,医疗费用906.86万元,新农合实际补偿费用523.28万元。目前自费金额8000元以上106例,8000元以下1660例。已补偿96人次,补偿额31万元。已建立档案还未补偿的360例。同时,邹城市进一步降低赔付门槛,由原来的8000元以外报销合规医疗费用的50%,改为现在8000元以内报销17%、8000元以外再报销73%,使大病患者的个人负担明显减轻。目前,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已在济宁市全面启动。管理和保障水平的提高,还将逐步提高补偿比例,最大限度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因身患癌症、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而陷入困境的农村家庭将会看到更多希望。28日,记者从济宁市卫生局获悉,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已在全市启动,根据新的补偿比例,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将再获73%的补偿,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减轻参合农民因患大病造成的医疗费用负担。
为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特别是有的家庭因患重大疾病面临医药费用高昂,难以支付的困境。去年11月份,济宁率先在邹城开展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在坚持普惠的基础上,提高大病的保障水平,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截至2013年1月23日,邹城市已出院大病患者1766例,医疗费用906.86万元,新农合实际补偿费用523.28万元。目前自费金额8000元以上106例,8000元以下1660例。已补偿96人次,补偿额31万元。已建立档案还未补偿的360例。同时,邹城市进一步降低赔付门槛,由原来的8000元以外报销合规医疗费用的50%,改为现在8000元以内报销17%、8000元以外再报销73%,使大病患者的个人负担明显减轻。目前,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已在济宁市全面启动。
近日,记者从召开的济宁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培训会获悉,为做好重大疾病的补偿工作,目前已制定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方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已经确定,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同时,商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细化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方案,建立大病保险资金账户,设置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点,方便参合农民及时报销。
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实行分段补偿,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每年每人最高可补偿20万元。随着筹资、 近日,记者从召开的济宁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培训会获悉,为做好重大疾病的补偿工作,目前已制定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方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已经确定,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同时,商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细化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方案,建立大病保险资金账户,设置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点,方便参合农民及时报销。
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实行分段补偿,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每年每人最高可补偿20万元。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提高,还将逐步提高补偿比例,最大限度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因身患癌症、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而陷入困境的农村家庭将会看到更多希望。28日,记者从济宁市卫生局获悉,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已在全市启动,根据新的补偿比例,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将再获73%的补偿,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减轻参合农民因患大病造成的医疗费用负担。
为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特别是有的家庭因患重大疾病面临医药费用高昂,难以支付的困境。去年11月份,济宁率先在邹城开展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在坚持普惠的基础上,提高大病的保障水平,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截至2013年1月23日,邹城市已出院大病患者1766例,医疗费用906.86万元,新农合实际补偿费用523.28万元。目前自费金额8000元以上106例,8000元以下1660例。已补偿96人次,补偿额31万元。已建立档案还未补偿的360例。同时,邹城市进一步降低赔付门槛,由原来的8000元以外报销合规医疗费用的50%,改为现在8000元以内报销17%、8000元以外再报销73%,使大病患者的个人负担明显减轻。目前,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已在济宁市全面启动。管理和保障水平的提高,还将逐步提高补偿比例,最大限度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因身患癌症、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而陷入困境的农村家庭将会看到更多希望。28日,记者从济宁市卫生局获悉,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已在全市启动,根据新的补偿比例,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将再获73%的补偿,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减轻参合农民因患大病造成的医疗费用负担。
为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特别是有的家庭因患重大疾病面临医药费用高昂,难以支付的困境。去年11月份,济宁率先在邹城开展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在坚持普惠的基础上,提高大病的保障水平,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截至2013年1月23日,邹城市已出院大病患者1766例,医疗费用906.86万元,新农合实际补偿费用523.28万元。目前自费金额8000元以上106例,8000元以下1660例。已补偿96人次,补偿额31万元。已建立档案还未补偿的360例。同时,邹城市进一步降低赔付门槛,由原来的8000元以外报销合规医疗费用的50%,改为现在8000元以内报销17%、8000元以外再报销73%,使大病患者的个人负担明显减轻。目前,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已在济宁市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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