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政府近日出台《厦门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从3月1日起,取消全市11家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
福建省厦门市政府近日出台《厦门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从3月1日起,取消全市11家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
厦门市卫生局局长杨叔禹介绍,取消药品加成后,厦门市公立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的82%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0%将由财政专项经费补助,8%由公立医院加强成本管理来自行消化。
根据《方案》要求,厦门市将实行分级诊查费价格标准,主要调整的是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门急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价格和中医辨证论治费价格。据了解,目前厦门市相关部门正在制订调价方案。
在财政补助方面,厦门市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予以补偿,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更新购置设备支出。据介绍,为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支持力度,厦门市财政对公立医院基建的补助比例从1/3提高到2/3;将在新建的翔安医院、五缘医院预投10亿元,用于扩充医疗资源。厦门市还加大对医务人员的补助力度,医生工作量补助从18元提高到36元,医院收支结余提取奖金比例从51%提高到70%。据统计,厦门市公立医院人力资源投入支出比例平均已达33%。
求医小科普:药品加成
发改委在2006年《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在加价率基础上的加成收入为药品加成。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声明公立医院改革将取消药品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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