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莆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工作巡查中发现,社交网络群组中存在传播本地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人员及其密接者个人信息的情况,传播内容包含受害人姓名、身份证号、
近日,福建莆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工作巡查中发现,社交网络群组中存在传播本地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人员及其密接者个人信息的情况,传播内容包含受害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及近期行程等隐私信息。
经查,将相关信息从工作群组内转发至公共网络群组,导致大量扩散和议论,对受害者造成相当程度的伤害和困扰的,为两名医疗业相关工作人员,陈某某(女,34岁,笏石镇北埔人)及曾某某(女,30岁,荔城人)。
经传唤讯问,两人承认了自己将相关信息转发至个人家族群的行为。荔城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对二人均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新冠病毒确诊病例及密接人员身份等相关隐私信息的泄露问题一直受到各界关注。请相关人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和指令,切勿违规违法传播公民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此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下载安卓客户端
免责声明:求医网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6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公安备案号11011202000697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