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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患癌离世 剩药可否捐赠?寻医验证后可实现物尽其用

时间: 2015-12-08 11:09  来源: 新民晚报   编辑: 娜娜

今年8月5日,本报刊出《能续命的贵重药怎就捐不得?》报道,讲述“渐冻人”去世后留下特效药,家属却陷捐药无门的窘境。

摘要:

  今年8月5日,本报刊出《能续命的贵重药怎就捐不得?》报道,讲述“渐冻人”去世后留下特效药,家属却陷捐药无门的窘境。近日,刚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巨大悲痛的范老伯也致电求助,女儿身患癌症离世后,留下部分未使用的抗化疗副作用进口药物,希望能找到合法的方式捐出这些药物,为其他病人减轻治疗中的痛苦。面对老人的心愿,抗癌志愿者们表示,将寻医验证后,提供捐赠路径。

  女儿过世留药物

  范老伯告诉记者,女儿因患肺癌不幸过世。整理遗物时,他和老伴发现,有剩余的16盒进口药物未开封使用。“这些药‘无处可去’,令我们很为难。”范老伯说,药是女儿在英国公派出差期间,前往伦敦癌症治疗中心治疗后,由当地社区医院的医生按处方开具的,未开封,仍在保质期内。

  “女儿生前曾提到过,这些是缓解化疗副作用的药物,能够止吐。”据范老伯回忆,女儿说,每盒只有2粒药,每粒约40英镑,每次化疗前使用2盒(4粒),也就是说,16盒药可以伴随4次化疗使用。“女儿用下来效果挺好,还能边治疗边上班。如果她在世的话,也会同意我们这样做……”话至此处,范老伯几度哽咽。

  合法捐赠成难题

  记者看到,该药品包装盒上写有“Aprepitant”“hard capsules”(硬胶囊)等字样。查阅相关资料后得知,此药为阿瑞吡坦,主要用于预防化疗引起的急性和延迟性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

  “虽然可能无法直接治疗癌症,但能让患者在化疗后活得更体面一些。”范老伯出于一番好意,却也心存顾虑:会不会别人服用后效果不好,反而来找我麻烦呢?对此,记者咨询专业人士。上海市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希钧直言,药品不像衣物、家具,是特殊商品,转赠后或许会带来纠纷。“特别是抗癌药,需要有医生的鉴定,是否适用其他患者。另外,保管和贮藏等问题也不得不考虑。”他表示,捐药还需“三思而后行”。

  “病友群”愿供平台

  究竟有没有办法通过正规渠道捐药呢?记者采访上海市癌症康复俱乐部会长袁正平。他表示,由于涉及国外进口药物,需要找国内专业医生鉴定,确实能使用后,再谈捐助。“我们只提供一个介绍双方认识的平台,如果需要捐赠,互相还需签订免责书。”

  隶属该俱乐部肺癌康复指导中心的胸科医院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王国伟告诉记者,他希望能够和范老伯联系,将药带给胸科医院的医生鉴定后,寻找群内相对经济困难又最需要用药的患者,充分做到“药尽其用”。

  记者告知范老伯后,他表示,会先询问熟悉的医生朋友再做决定。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采访的最后,电话那头,范老伯还是犹豫了,他不断重复着那句“我怕现在好事难做……”老人的顾虑很实在,刚经历过丧女之痛,自然已再难承受不必要的纷扰。捐药,他们希望捐得无后顾之忧。近年来,“摔倒老人讹伤”“救人反被栽赃”等新闻屡上头条的同时,也令助人者一次次心寒。

  捐赠剩余昂贵药剂的路如何走,需要打通的“关节”,远不只技术和法规层面待完善,还需要整个社会在契约和诚信度上的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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