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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献血报销信息暂未实现联网

时间: 2013-01-05 15:56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琳琳

根据《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但三次献血总计达到1000毫升的高先生却被告知无法享受免费待遇。

摘要:

  《献血法》明确规定对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进行费用减免鼓励,而在现实中,涉及异地用血优惠却阻力重重。

  “在任何条件下,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在用血时给献血人或其直系亲属以相应减免措施,否则就是违法的。”专家表示。一面是享优惠难,另一面是各地频现血荒,而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尚未明确。

  由于各地无偿献血返还政策不同,国内献血报销信息未能实现联网,有需分三次到不同献血地申请无偿献血报销返还的情况。

  2010年,四川巴中人林田(化名)的母亲病重需输血,当林田拿出他在北京献血发的献血证时,却被告知不管用。

  林田的母亲因肿瘤在2010年住院,一个月左右输血费用就接近两万元,“输血时,我才想起自己以前在北京献过血,就把献血证拿出来,但意外的是,医院的人说你这是在北京献的血,在这里不管用。”

  2005年,林田曾经在北京献过400毫升血,“当时没想过以后用血优惠,只是听说献血对身体无害。”献血后,林田也就慢慢淡忘了这件事。

  11月7日,在采访林田时,记者告诉他,当时用血的费用在一年内可以拿回北京报销,他却表示票据可能都找不到了。

  根据《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但三次献血总计达到1000毫升的高先生却被告知无法享受免费待遇。

  今年5月份,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方便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异地用血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国内各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无偿献血相关人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为无偿献血相关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但由于各省报销标准不统一以及省际联网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跨省报销难题仍未解。因此,卫生部在此次通知中未对跨省报销提出明确要求,仅表示:鼓励具备条件的省份率先推进无偿献血者跨省异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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