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院管理 > 青岛优先考虑建设民营医疗机构

青岛优先考虑建设民营医疗机构

时间: 2012-10-09 14:17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琳琳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已于近日由山东省青岛市卫生局公布出,《意见》指出,力争到2015年,社会投资举办医疗机构的床位数、服务量达到全市总量的20%左右

摘要: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已于近日由山东省青岛市卫生局公布出,《意见》指出,力争到2015年,社会投资举办医疗机构的床位数、服务量达到全市总量的20%左右。
    青岛市将对民营医疗机构给予五方面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可申请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项目、继续教育项目等;在执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允许具备资格的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申报甲、乙类大型设备,符合配置要求的,优先上报和审批;在政策、信息、数据统计等公共资源获取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权益。
    允许和鼓励社会资本在新建城区、新兴经济功能区和医疗资源配置相对薄弱地区兴建综合医院;鼓励各区(市)引入专科特色突出、管理成熟的连锁民营医院;鼓励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形式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机构和个人,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设置申请。
相关标签
青岛
优先
考虑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新闻推荐

用药安全关系民生和公共安全
用药安全关系民生和公共安全

用药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历来受到政府、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详细]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求医网

网友、医生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2012 Qiuyi 求医网   提示: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面对面诊断。

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扫描关注 互动有奖

微信号:257501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