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现了公开、公正、透明的器官分配
时间: 2012-09-24 11:38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琳琳
由卫生部和国内红十字会总会联合举办的国内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组织工作会议于9月21日在天津召开,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国内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郝林娜出席并讲话
摘要:
由卫生部和国内红十字会总会联合举办的国内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组织工作会议于9月21日在天津市召开,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国内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郝林娜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上,国内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郝林娜介绍,2010年1月,卫生部正式委托国内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截至今年9月15日,该试点工作共完成捐献419例,捐献大器官1136个,挽救了1000余个垂危的生命,已初步探索出一个符合国情的公民自愿逝世后捐献器官的工作模式。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也表示,我国已初步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人体器官移植监管体系、临床服务体系、科学登记评估体系、移植捐献体系、分配共享体系5个部分,实现了公开、公正、透明的器官分配。
据了解,自2007年5月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颁布以来,卫生部通过开展政策法规培训、移植资质管理、活体移植规范、网络数据直报、器官捐献试点等工作,使我国器官移植管理日趋制度化、规范化。2010年9月,成立了国内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和国内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2011年12月,成立了国内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今年3月19日,卫生部同意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申请,并作为卫生部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开展脑损伤的评估研究,并适时、规范开展脑死亡判定技术及培训工作,为人体器官捐献创造了前提条件。今年7月,国内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也已挂牌成立,将主要负责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在一些地方省市,如天津市、武汉市,也已建立专业的人体捐献管理中心。卫生部医管司负责人介绍,我国已初步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经过资质审核认证的人体器官移植医院有164所;还建立了人体器官移植科学登记评估体系,由肝、肾、心、肺及正在研发的胰腺和小肠的移植数据中心组成;国内红十字会总会及各级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体捐献工作。下一步,卫生部还将逐渐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医师的注册、培训、考核体系,制定一系列的激励考核措施。
近日,国内红十字会和卫生部印发文件,提出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新的器官移植服务体系由经过资质审核认证的人体器官移植医院完成,在这过程中,必须要有专职协调员见证,不允许相关医疗机构私自开展器官捐献工作。这标志着我国器官移植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管理日趋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