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已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目前该市暂无新增医保定点药店的计划;按新规定,如医保定点药店被发现有6种违规行为
合肥市已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目前该市暂无新增医保定点药店的计划;按新规定,如医保定点药店被发现有6种违规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终止与其签订的服务协议。
据介绍,目前合肥市已有200多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已经出现过多、密度过大的现象。今后,有关部门将根据参保人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和城市发展状况,确定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区域、数量和受理申报时间等事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通知。
在新修订的办法中,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行为做出了“六条”限制,分别为不校验社保卡,不按处方规定配(售)药品;将职工医保用药目录以内的药品换成以外药品、生活用品、保健用品或其他物品等;为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结算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个人账户变现服务;盗取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其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若医保定点药店违反这些规定,该市医保经办机构将终止与其签订的服务协议,并在两年内不再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用药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历来受到政府、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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