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项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重点项目,同时也是一项推动科学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重要内容。”
全区上下齐抓、制定政策、注重一线落实、创新宣传形式、形成部门合力……自2009年开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在自治区政府统一部署下,我区各地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
11月26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获悉:广西全区109个县(市、区)已全部开展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的全覆盖,为百姓安度晚年提供了制度保障。
“这是一项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重点项目,同时也是一项推动科学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重要内容。”自治区主要领导在基层视察调研工作中,多次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出重要表态。
为把这件惠民利民的事做细、做实、做好,全区各地因地制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配合抓”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当地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年度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共有1447.8万人参保,其中农村居民1422.1万人,城镇居民25.7万人。此外,共有453.77万名 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按月领取了养老金。目前,广西累计收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17.49亿元,发放养老金42.54亿元,基金累计结余29.4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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