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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拟定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时间: 2012-10-30 11:24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圆圆

9月27日,有媒体公布了一份由卫生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拟定《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稿),其中明确指出非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以其他形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摘要:

  一则消息打乱了刘凯的计划。9月27日,有媒体公布了一份由卫生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拟定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稿),其中明确指出非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10月,按原计划,刘凯将参加20多个省级电视台的广告招标会。作为一家国内排名前十的非处方药生产企业的营销经理,他一直以“大户”身份被奉为座上宾。“今年我们在电视广告上花了1.48亿,2013年将投入1.66亿。”这笔钱,计划在两个月内花出去。

  不能做广告了?刘凯很惊诧,他迅速联系了国内非处方药物协会,得到回复是“确有这个事,不过还要征求意见,企业肯定都强烈反对,就看上面的态度了”。他又联系了多家媒体的广告部门负责人,“都说没禁止,让我们继续投广告。”刘凯说。

  十一长假,刘凯没有休息一天,他多方打听消息,将情况上报给企业高层,还召集了多位同行商讨办法。“都拿不定主意,怕投了钱打水漂,政策的事谁说得准?”

  非处方药的千亿金矿

  打开电视,似乎到处都在卖药:感冒药、胃药、补钙补铁补锌药……非处方药广告,已是电视广告的主力军。

  1999年,我国将药品划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大类,2001年起,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处方药被陆续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2007年,我国实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建立非处方药广告批准制度。

  自此,“只有非处方药才能做大众媒体广告。”刘凯说。非处方药是指经过长期应用,被确认为药效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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