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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补缴期缴费将延迟3个月享受待遇

时间: 2012-11-16 11:31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琳琳

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该区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5%比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即原住院医疗保险)的,2013年度缴费标准将调整。这是近日荆州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透露的。

摘要:

    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该区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5%比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即原住院医疗保险)的,2013年度缴费标准将调整。这是近日荆州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透露的。

  该中心负责人提醒,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从每年9月开始至12月底止,补缴时间从次年1月开始至3月底止。同时,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不变,缴费时间和补缴时间均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另外,医保欠费将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超过补缴期缴费的,从缴费时间开始延迟3个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为了不影响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请大家按时缴费。

  截止2012年12月底之前,缴费标准按900元/年执行;从2013年1月开始,缴费标准按1020元/年执行。以上缴费标准均包含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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