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0日,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开)以1.58亿元的价格受让郑州市商业银行对莲花集团的2.7亿元债权(涉及莲花味精5400万股股权),该受让行为属于重大事件。
2009年11月20日,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开)以1.58亿元的价格受让郑州市商业银行对莲花集团的2.7亿元债权(涉及莲花味精5400万股股权),该受让行为属于重大事件,但无论是莲花味精,或是受让方河南农开均未对该行为进行公告披露。
2009年11月26日,莲花味精发布《关于股东股权拍卖的公告》称,因莲花集团与郑州市商业银行的债务纠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河南隆源拍卖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7日上午公开拍卖莲花集团持有的本公司54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影响。
然而在12月10日,莲花味精披露的股东权益变更报告显示,原第三大股东河南农开早在20天前就已经与郑州市商业银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获得了莲花集团持有的莲花味精5400万股权。对此,莲花味精认为,“这只是二股东购买银行债权,并非购买股权,不具备披露义务”。
类似的指控还有莲花进出口公司95%股权转让等,栾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莲花集团原来是莲花味精大股东,在管理和操作中的确有很多违规的地方,这都与莲花味精没有关系。”
2010年4月25日,证监会就曾因“非正式调查发现公司存在涉嫌虚增会计利润、重大诉讼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莲花味精立案调查。虽然调查结果一直未公开发布,莲花味精5个月后发布的一条公告却显示,因政府补贴资金未能实际到位、债务转让协议未能最终实际履行等原因,公司2007年和2008年的利润总额实际为-1.75亿元和-3.12亿元,连续两年亏损。而此前,公司披露的数据却分别为盈利3937万元和1085万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河南省证监局了解到,针对莲花味精的调查仍在进行,一位黄姓主任表示,“目前没有公布结果,仍需等待证监会的公告。”
对于记者提出的多项未更正或未公开的信息,莲花味精一位现任高管表示,事情多发生在几年前,“当时的公司领导有的调离了,有的退休了,我们掌握的信息非常有限”。
按照莲花味精方面的说法,内部人士提供的莲花集团1.8亿元债务明细单也遭到完全否定,栾律师表示,“这1.8亿债务并不是此前三方协议所列的明细,很多债务详细到每个职工出资的风险金数额,但是目前不便提供给媒体”。
河南省国资委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保存的此次交易档案中从未见过这份三方协议书,莲花集团完成交易后本应以书面材料上报的材料国资委也没有收到过”。三方协议是否真正执行过已成谜,也成为这个案件的一个“死结”。
对于记者所提问的 “三方协议书的存在是否会影响此前已完成的交易”,河南省国资委宣传处王贵昭处长表示,“具体情况仍待主管服务部门调查后才能发表相关意见,现在不方便对更多问题做出评论”。
用药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历来受到政府、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详细]
网友、医生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2012 Qiuyi 求医网 提示: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面对面诊断。
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