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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药品生产企业和346家药品经营企业已经入网

时间: 2013-01-15 16:30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甘肃省选择部分零售药店作为试点,开展药品电子监管零售药店终端试点工作。

摘要:

  甘肃省选择部分零售药店作为试点,开展药品电子监管零售药店终端试点工作。通过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延伸至零售药店,确保药品从生产出厂、流通、运输、储存直至配送给医疗机构的全过程都处于药品监管部门监控之下。

  记者14日从甘肃省食药监局获悉,甘肃省被列为全国零售药店电子监管试点工作省份之一,甘肃省食药监局近日制定印发《甘肃省药品电子监管零售药店终端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该省零售药店电子监管工作,到2015年年底,甘肃省所有零售药店所售药品都将拥有一个“身份证”,可实时查询,追踪监管。

  药品电子监管码是国家为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给每件药品赋予的标识,每件药品的电子监管码是唯一的,即“一件一码”。将药品包装上的电子监管码用短信发送至一个特定号码,或依靠覆盖全国的国家药监网平台,可实时查询每一盒、每一箱、每一批药品生产、经营、库存以及流向情况,发现问题药品,可以迅速追溯和召回。同时,药品监管和稽查人员可以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完成现场稽查。

  据悉,此前,甘肃省已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等纳入电子监管,4家药品生产企业和346家药品经营企业已经入网,2012年年底前,该省已完成部分零售药店的电子监管工作。

  求医小科普:药品电子监管码

  2010年6月1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了《关于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要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按规定做好赋码、核注核销和企业自身预警处理的准备工作。也就是说,在继麻 醉 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之后,307种基本药物也将全面纳入电子监管的范围。

  药品电子监管码是中国政府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为每件产品赋予的标识。每件产品的电子监管码唯一,即“一件一码”,好像商品的身份证,简称监管码。目前电子监管码已经从16位升级到20位,企业准确登记其产品的商品编码后,电子监管码可以建立与商品编码的对应关系,完成在零售领域的结算计价功能。生产企业通过电子监管码将产品的生产、质量等源头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流通企业通过电子监管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并将进货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在销售时将销售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这些数据信息可供消费者进行真假与质量查询,供政府进行执法打假、质量追溯和产品召回管理,供企业了解市场供求情况、渠道销售情况和涉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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