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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黑作坊拿死猪油加工油豆腐

时间: 2013-08-16 11:53  来源: 钱江晚报   编辑: 洁洁

从2011年5月份开始,3个月里,徐某夫妻以4元每斤的价格先后购买了5次死猪油,共60多桶。每桶重量100斤,花费了2.4万元。

摘要:

  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相关部门为打击食品犯罪下大功夫,但是违法食品现象仍然屡禁不止,仍有不少商家为追求一己之利拿群众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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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某与傅某夫妇俩家住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从2011年5月开始两人在傅村镇经营着一家没有营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证件的豆制品加工厂,主要加工油豆腐。

  如果谁吃了这家人做的油豆腐,估计要恶心作呕了,因为夫妇俩用的可是死猪油。

  2011年,得知徐某与傅某的豆制品厂加工油豆腐需要大量的猪油,吴某与余某上门推销他们生产的“死猪油”。

  死猪油售价每斤4元钱,虽然只比正常的猪油便宜5毛钱,但因为用量大,徐某夫妇还是心动了。

  从2011年5月份开始,3个月里,徐某夫妻以4元每斤的价格先后购买了5次死猪油,共60多桶。每桶重量100斤,花费了2.4万元。

  利用这些廉价的死猪油,徐某与傅某两夫妻大量生产油豆腐。并将这些油豆腐配送到自己经营的义乌市农贸城豆制品摊位上销售,累计销售金额达到10万多元。

  8月11日,经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某、傅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2年及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8万元。

  看着餐桌上的美味,人们也许会食欲大增,但是联想到近年来不法商家贪图便宜用地沟油、死猪油生产食品,人们顿时感到恶心,为什么这种现象频频发生,相关部门的打击力度不够?还是不法商家太过猖狂?这确实有待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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