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院方表示术前已告知家属各种可能性。后经内江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介入,认为“院方对病人病情恶化估计不足,院方做手术及手术过程并无大的过错。”
云川医院与患者家属沟通后对病人采取了取活检,关腹的处理。大约11点半,病人送回病房,整个手术耗时2小时50分钟。
术后 患者家属和院方各执一词
当得知妻子是癌症后,刘小明开始后悔签署了那份手术同意书,他说:“如果晓得是癌症,我哪里会在云川医院开刀,他(云川医院)没把病诊断出来,就随便开刀了。”
病人家属一直强调,院方只告知他们这是个肿瘤切除手术,是个小手术,在医院保证了手术和病人的安全性后,他们才同意手术。
不过,云川医院院长廖云川对这一说法不置可否,“术前家属是非常清楚病人情况的,我们已经检查认为是恶性肿瘤偏多,并且也告诉了家属,包括如果是癌症我们也没得办法治这种话都说了。”
“手术前已明确告知患者家属,患者目前诊断为盆腔包块待诊,若包块来源于卵巢良性肿瘤,则行患侧附件切除术,若包块来源于卵巢恶性肿瘤,则行肿瘤治疗术,若术中发现恶性肿瘤广泛转移无法切除,则行取活检术明确肿瘤性质,再行相应处理。”云川医院妇科主任陈明丽说。
和解 医院支付给患者家属5万元
对于这个事件,患者家属认为云川医院应该为失误买单,要求免去病人在云川医院治疗的所有费用,同时要求立即转院并让院方承担病人的后续治疗费用。
而对于家属的要求,云川医院院长廖云川认为,“术前已基本判断为恶性肿瘤,他们家属也晓得这个事,病人的身体状况他们十分清楚,我们在这个事情上没得半点责任。让我们拿钱给她医,这种可能性是没有的,最多帮她免去一点在本院的医疗费用,这就是我的底线。”
8月2日下午,在双方自行协商沟通无效下,内江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介入调解。调解中心初步判断:医院在早前的诊断中对患者的病情恶化状况估计不足,而整个手术过程并无大的过错。
最终,在调解中心的协调下,云川医院赔偿患者家属5万元。
8月2日晚,王小琴转入了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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