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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输血后检出HIV阳性 血液中心赔付患者7万元

时间: 2014-04-02 16:21  来源: 羊城晚报   编辑:

李林原来在广州某单位任职工程师。李林诉称,他于2009年11月至2010年8月因病危和病重先后5次住院,期间几乎都在医院度过,并有多次输血经历。

摘要:

  据了解,市民李林因患病住院治疗,在此期间多次接受输血。其后被检出HIV阳性(艾滋病)。而李林认为是广州血液中心的供血出现问题,于是将血液中心告上法庭,索赔近40万元。近日,双方在黄埔区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血液中心一次性支付7万元给李林,双方今后不得因本案再追究任何责任。

  李林原来在广州某单位任职工程师。李林诉称,他于2009年11月至2010年8月因病危和病重先后5次住院,期间几乎都在医院度过,并有多次输血经历。血源由广州市血液中心提供。前两次住院输血时,医院做艾滋病毒抗体临床检验,结果均显示为阴性。第三次和第四次输血则未做检验。

  第五次住院输血,2010年7月10日,医院做艾滋病毒抗体临床检验,突然发现结果为阳性。李林称,这期间他都处于病重状态,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不可能在此期间有嫖娼、吸毒等行为,而因为患病,他已多年无性功能,其妻子也未检出艾滋病毒,因此不可能是通过性途径感染艾滋病毒。李林认为,他感染艾滋病毒,只可能通过血液传播。

  血液中心回应称,其提供的临床用血经严格检测,不存在HIV病毒感染。血液中心认为,该纠纷发生在医疗环节,作为采供血单位,只需证明采供血流程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即可。反而李林住院的诊疗单位才应该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李林染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血液中心认为,感染HIV病毒的途径存在多种因素和环节,临床输血只是其中之一,李林主观上排除了其他环节感染HIV病毒的可能性。

  近日,双方在黄埔区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血液中心一次性支付李林7万元,双方约定,以后不得再因本案相互追究任何责任。记者凌越、实习生郝小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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