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医疗资讯 > 厦门率先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医疗保险

厦门率先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医疗保险

时间: 2013-07-11 16:22  来源: 厦门日报   编辑:

厦门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创新驱动,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厦门市基本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医疗保险的目标。

摘要:
  医疗费起付

  标准大幅降低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出台一系列医保惠民政策,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医疗待遇水平,让广大市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如提高财政补助标准。连续三年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今年城乡居民医保每人每年筹资标准由原来的460元提高到50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从原来的360元提高到390元,提前三年超过国家下达的任务。

  提高医疗费报销水平。目前,职工医保总体报销水平达到8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医疗费报销水平分别达到50%、75%以上,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水平分别达到95%、80%,继续走在全省和全国的前列。

  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10万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从26万元、21万元提高到40万元、35万元。目前,在一个社保年度内,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综合保障水平分别达到50万元、45万元,超过全市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上年度可支配收入的8倍,提前完成福建省“十二五”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目标。

  降低医疗费起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起付标准从1000元降为700元;职工医保起付标准取固定值,不再随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而变化,在职职工门诊起付标准从2100.96元降为1500元,退休人员门诊起付标准从1050.48元降为600元,可减轻参保人员4000多万元医疗费负担。

  精细化管理

  推行实名申报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我市努力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推行实名申报信用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行科室、医保服务人员的实名申报管理制度,建立医保医师库、科室库。同时,实行实名信用记分的动态管理办法,对定点机构向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予以记分和评定,对违规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不诚信的医生或收费人员,医保基金不予结算相关费用。

  此外,厦门市建立网上预警稽核,通过网上预警稽核监测平台,及时跟踪监控异常医疗费用、个人频繁违规刷卡情况,对一定时间内异常的门诊就诊人次和超常规用药等情况及时预警,对各种违规行为和苗头做出快速反应,把监管的重点从事后监管转向事前预警和医疗服务的全过程。通过上述手段,有效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全市定点机构费用异常增长趋势得到较好控制,基层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及人均统筹基金费用连续三年下降。厦门医保的监管模式引起了新华社等媒体的关注,得到了人社部胡晓义副部长的批示,要求各地总结推广厦门经验,加大医保基金监控力度。

  据了解,去年有228家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被预警,挽回不合理基金支出93万多元。人社部门开展现场稽查机构50余家次,重点稽查医疗机构14家次,挽回不合理费用 289万元,暂停医生服务资格9人次,暂停收费人员服务资格9人次。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