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运输到储存过程都要按照其物理特性和化学性质采取相应的操作,药品出厂后更多的时间是放置在药店内,药品的保存方法直接影响药物的疗效。
随着阴凉保存药品越来越多
我国对药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GSP,提高了药品储存、养护、售后管理等环节的标准,要求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阴凉区,对需要冷藏的药品进行冷藏。尤其在阴凉药品恒温恒湿储存等方面的要求更高,部分药品按存储要求应当在阴凉(0~20℃)和相对湿度(RH)35%~75%条件下存放。
然而,新修订GSP施行一年多来,从一些地方检查的情况来看,尽管绝大多数零售药店在“阴凉区”的设置和使用上达到了要求,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阴凉区”不开启空调或空调制冷量不足,致使药品储存温度超过20℃;需要阴凉保存的药品未完全放入“阴凉区”;“阴凉区”内药品摆放不规范,等等。
双管齐下为阴凉药品遮阴
贯彻实施新修订GSP,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当务之急是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推进药品零售企业阴凉区设置工作,全力破解药品阴凉区“最后一公里”建设困局,为“阴凉保存”药品撑起“安全伞”。
首先,学习借鉴大丰市局的经验,强化服务意识,对辖区内的零售药店开展专题培训,宣传、解读新修订GSP对阴凉区的设置要求,全面落实建设主体责任。要加强现场指导,根据每个店堂布局的实际情况,对升级改造(设置)阴凉区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减少企业资金投入为前提,根据企业阴凉储存药品的经营品种数,“量体裁衣”,切实保证药品阴凉区建设的规范性。同时,还可以采取先行试点的办法,充分发挥“样板药店”的示范带动作用。
其次,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惠民新举措落到实处。以新修订GSP认证检查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为契机,加大对零售药店设置阴凉区的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要求设置阴凉区的零售药店,以行政指导的形式督促其依法进行阴凉区设置改造,以满足药品质量安全的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药品在运输途中的时间并不长,为了确保阴凉保存药品一出厂就进入“阴凉”状态,建议药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空调设备,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只有如此,“阴凉保存”药品才会有安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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