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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也需要“纳凉” 药店存药需谨慎

时间: 2014-08-13 16:28  来源: 中国医药报   编辑:

药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运输到储存过程都要按照其物理特性和化学性质采取相应的操作,药品出厂后更多的时间是放置在药店内,药品的保存方法直接影响药物的疗效。

摘要:

  众所周知,药品是特殊商品,药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运输到储存过程都要按照其物理特性和化学性质采取相应的操作,药品出厂后更多的时间是放置在药店内,药品的保存方法直接影响药物的疗效。

  在江苏省大丰市的任何一家药店,店堂内都有一个标有“阴凉区”字样的独立空间,这个独立空间与店堂其他区域用玻璃幕墙隔开,内设空调,保证独立空间内的温度常年在20℃以下。自今年4月以来,大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启动药品阴凉区建设,几个月来,该局主动对接执行新修订GSP,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目前,全市零售药店的阴凉药品全部移至阴凉区。

  大丰市局坚持城区为先、乡镇为重、方便为魂、经济为纲,有效破解药品阴凉区“最后一公里”建设困局的做法令人耳目一新,值得各地借鉴。

  阴凉保存关乎药品安全

  据介绍,药品从生产、运输到储存过程都要按照其物理特性和化学性质采取相应的工艺操作、运输、储存方式,以保证药品的质量。通常情况下,药品从出厂到药店的运输途中所用时间并不长,更多的时间是放置在药店内。药品的存放是很有讲究的,可分成冷藏、阴凉和常温存放。冷藏类的药品主要是一些菌制剂等活性药物和胰岛素等,要求在2~8℃的环境下存放;阴凉类药物品种较多,要求在20℃以下存放;常温类则要求在30℃以下存放。而须进入“阴凉区”的药物品种众多,主要有6类:一些心脑血管类药物,众多的抗生素类药物,眼药水等液体药物,一些在20℃以上可能软化的栓剂膏剂类药物,儿童用药,维生素等营养类药物。

  诚然,各种药品的说明书上都有建议储存的温度,药店必须按照这个来执行。如果需要阴凉保存的药品在药店这一环“掉链子”,储存温度超过药品标准规定,可能使药品发生含量降低、降解物质增加等质量指标的变化,最终导致药品不合格,不仅药品会失去其应有的疗效,而且安全无法保证,甚至产生严重毒副作用。最可怕的是一些“救命药”,如果药效尽失,必误大事。

  具体来说,药品超规定温度保存最可能产生的危害是造成药物提前失效。此外,还有三方面害处:一是抗生素等一些药物如果在规定以上的温度保存,有效成分可能会分解,特别是头孢曲松等头孢类药物,不当气温中保存时间长了,就会发现药品颜色变黄,这说明其成分已经发生变化,药品的效果就会失去或大打折扣。二是有的药物会分解或聚合生成有毒物质,如尼群地平、异烟肼等一些药物,在20℃以上保存,会产生光热降解产物,这些产物不仅对治病毫无作用,还有比较大的毒性,直接对身体造成伤害。而青霉素会生成一些有害物质,这些物质更易导致过敏反应。三是一些药物在20℃以上保存会造成性状的改变,最简单的就是一些膏药、栓剂会化开、变形,无法使用或用起来不方便了。

  由此可见,药店内设置“阴凉区”已成为保障药品安全的必备条件。

  其实,某些药品需要“阴凉保存”的道理谁都懂,药品外包装上有明确标注,《药品管理法》也有相关规定。但是,许多地方的药店,采取敞开式经营方式,虽然设有空调,但温度难以达到常年20℃以下,药品“阴凉保存”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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