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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法院首发非法医生从医禁令

时间: 2013-10-24 10:42  来源: 广州日报   编辑:

法院认为,医疗市场供求矛盾是非法行医案件高发的社会原因。由于外来人员众多,导致医患之间出现供需矛盾,非法行医由于价格低廉,有一定的生存土壤。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国家出台一系列新政,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但尽管如此,有些人还是会选择社会上的游医、三无诊所来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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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在对一宗非法行医案件进行宣判后,首次发出禁止令,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医疗行业相关的活动。法院通过对办理案件分析发现,部分案件中的犯罪分子甚至无任何医学基础,无任何医疗经验,而受害者多是外来务工人员。

  案例:

  非法行医被发禁令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5岁的钟某中是广东人,拥有大专文化。2008年8月至今年7月,其在未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先后在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显龙上街、中山市小榄镇九曲巷等地设置行医点对外开展医疗活动。

  中山市卫生局曾先后三次对被告人钟某中作出行政处罚,对药品、器械等予以没收,并分别罚款5000元、1000元、1万元。今年7月5日,其经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钟某中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时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钟某中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决如下:其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5万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医疗行业相关的活动。据悉,这也是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首次发出从医禁止令。

  法院建议:

  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市第二人民法院建议: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力度,维护正常管理秩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在新闻媒体曝光的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就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非法行医打击力度,取缔非法行医行为,起到威慑作用;完善医疗保险体系,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满足群众看病问题,使非法行医者没有市场。

  特点:受害者多为外来务工人员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对类似的案件进行了梳理,通过对办理案件分析,总结出非法行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1.非法行医者多系外来务工人员。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分析发现,非法行医者多系外来务工人员,且缺乏行医资质。其中,大多数非法从医者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执业资质,部分非法行医者甚至无任何医学基础,无任何医疗经验。

  2.医疗市场供求矛盾致案件高发。

  法院认为,医疗市场供求矛盾是非法行医案件高发的社会原因。由于外来人员众多,导致医患之间出现供需矛盾,非法行医由于价格低廉,有一定的生存土壤。

  3.非法行医方式多样。

  另外,非法行医案件中的行医方式多样,以无证黑诊所和药店坐堂行医为主。包括私自接生、注射药品、诊疗等,甚至包括牙科、隆胸等。一些非法行医者藏匿于出租屋、私人住宅、商铺内,靠老乡介绍拉拢生意,甚至以免费体检、赠送药品为由吸引顾客。一些涉及非法行医案件(主要是民营医院、社区卫生站、门诊部雇用没有医生资格人员接诊),由于患者没有报警或相关证据不足,造成伤残后果的患者只能以民事起诉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4.非法行医可致人伤残或死亡。

  法院发现,非法行医多伴随危害性大的特点,多有造成他人伤残及死亡的案例。如某药店老板非法为孕妇接生导致其死亡,该老板没有行医资格,药店也早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另一游医因没有医生执业资格,也无执业注册,单凭一本护士执业证书就行医接生,结果导致胎儿窒息而死。

  5.受害者基本为外来务工人员。

  此外,在此类案件中,受害者基本为外来务工人员。主要是因为这些人对非法行医危害认识不足,经济拮据而贪图非法就医的价格低廉。如一案例中被害人因非法行医者称产前检查及接生只需要400多元,是正常医院就医价格的十分之一而导致悲剧。

  人们最重要的就是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我们要对自己的身体负责,生病看病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院、诊所,而且医生必须有资格证,远离那些三无诊所、游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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