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佩智指出,违法广告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决定了整治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一个长期过程。要保持高压态势,特别要注意防止专项行动告一段落后,违法行为的反弹。
去年以来,在5个省开展广告监测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局建立了覆盖地市级以上的广播、电视、报纸广告监测系统。截至今年5月底,该监测系统覆盖了国内1235家电视台、827家广播电台和1072家报刊,发现严重违法广告共计90万多条次。
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总局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列为重点之一,曝光了12个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产品和企业,责成有关省局收回17个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并对32家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企业进行了行政告诫,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做出不再发布违法广告的承诺。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对被告诫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如果这些企业仍发布违法广告,一经发现,总局将在国内范围内对其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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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门今年4月22日启动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是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清理检查范围包括各类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整治的重点是有关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医药广告、信息,开办的各类专题类健康资讯节目、栏目。
八部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广告发布环节和源头的整治力度,斩断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利益链条,采取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检查、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理、刑事追责等手段,严惩违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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